笔趣阁 > 校园言情 > 藏野 > 第157章
    过了片刻,alpha的眸子忽然闪了一下,仰头问道:“你是不是…少了一部分记忆?”
    大概是的。
    谭枫在心里肯定了这个答案。
    从游戏开始到现在他接触了很多人,但是塔乌也好,尼克斯也好,他们都有自己完整、清晰、详细的故事线。
    然而他只有一段简简单单的人物介绍文字,就连整个故事的大背景都是靠他自己连蒙带猜出来的。
    ……所以说玩家难度并不相同,全场最怨种还属藏宝人。
    “或许吧,我爸妈去世那年我生了场病,有可能确实把某部分记忆烧没了。”谭枫随口狡辩了一下,完全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他又绕着屋子走了几圈,把里里外外都扫荡了一遍,除了咽了三四口呛嘴的积灰外没什么收获。于是谭枫只得偃旗息鼓,和方栀一起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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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黑市回到小镇的这条路,比谭枫想象中的要长。
    小舟摇摇晃晃,安逸的水路更容易让人放松神经。谭枫靠在小船一侧阖上眼,眉间多有困倦犯懒的意思。
    方栀坐在他身侧,偏头就能闻到alpha身上漫出来的信息素味。
    “尼克斯。”谭枫闭着眼忽然出声,声音有些哑,“刚刚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凯文把你从小镇抓到黑市去,却又什么都不做…这不是在白白浪费时间么。”
    方栀的眼尾轻轻一落,淡淡地“嗯”了一声。
    谭枫静了一会,忽然整个人挣扎着起来把自己翻了个面,盯着方栀说:“你这个‘嗯’很耐人寻味。”
    “没什么好寻味的。”方栀往后靠了靠,“真的什么都没做。”
    “真的?”
    方栀把脸扭了个方向。
    ——当然是假的。
    陆应怀不是什么都没做,是还没来得及做。
    凯文作为黑市的二把手,虽然不得黑市首领的偏爱,但权力依旧摆在那里。尼克斯因为不喜处理黑市事务,空有名号名扬天下,但其实黑市许多人都没有见过“黑袍使者”的真正面目。
    一旦尼克斯走出那间象征着“黑袍使者”的赌坊牢笼,凯文就能乘虚而入,利用这个信息差将尼克斯无声无息的抹杀。
    而陆应怀选择把击杀地点放在黑市,估计也是为了不让其他几位玩家过早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惜谁都没有料到npc会及时拦截。
    黑市首领带着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占领了地牢,厉声训斥了陆应怀,又用“任务未完成”的理由把方栀关在牢里。
    陆应怀再有不甘,也拗不过“父亲”的指令,带着自己的手下离开了地牢。
    ——陆应怀也知道使用魔镜的秘密。
    偷盗者有两次使用魔镜的机会,可以毁灭也可以复活。
    这样的武器听起来格外霸道,但只有偷盗者,或者说只有方栀和陆应怀才知道,只有当偷盗者的性命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时,才可以开始使用魔镜技能。
    陆应怀有备而来,他想要在游戏之初就浪费掉偷盗者的这两个技能。
    难道他已经猜到了尼克斯和索里斯的关系?
    方栀重重地缓了一口气,忽然往谭枫那里靠了靠,歪着脑袋喊了声:“索里斯。”
    谭枫回应:“嗯?”
    方栀看了他一会,问:“你信任我吗?”
    “不…”
    谭枫几乎要将“不然呢”三个字脱口而出,但转念一想,此时此刻在他面前的人不是方栀,而是游戏中的“尼克斯”。
    “不信。”谭枫小声地说,“索里斯不信任尼克斯。”
    方栀怔了片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喉结上的小痣紧跟着微微一颤。
    他笑得不明显,就连谭枫都没看出来端倪,只能凭借阻隔贴后淡淡的信息素来判断身边这人的情绪波动。
    小船又安静地顺着河道往前。
    “索里斯。”
    方栀突然伸手搭上了谭枫的肩膀,冰凉的指尖贴上他裸露的脖颈,指甲抵着吊坠的长绳轻轻摩挲起来。
    “你信我一下。”他说,“就一下,我把我的命给你。”
    第76章 玫瑰花廊
    天边漫过来的灰色云雾把最后一缕橘黄吞噬干净,整个ge小镇就被黑灰色的阴暗气息笼罩。
    白日里还觉得这里较为暖和,直到开始入了夜,斜刮过来的微风便刺骨起来。
    谭枫下船的时候打了个哆嗦,往方栀身后靠了靠。
    “冷?”方栀问。
    谭枫搓了搓手臂,呼了一声说:“还好,走走就热了。”
    方栀看了他一会,没听这人倔强的鬼话,反手就要把身上那件外套脱下来给谭枫披上。
    谭枫愣了愣,急忙按住方栀的手。
    其实他一路上觊觎这件外套许久,一直在犹豫不决。然而中途实在冷的有些头疼,谭枫不得已往方栀那边多靠了靠,结果闻到了外套上让他魂牵梦萦的信息素。
    这刺激可就大了。
    都说alpha对气味很敏感,对自己喜欢的气味更“敏感”。
    谭枫早些年铁树昂扬的时候不觉得什么,就算遇到了和自己契合度较高的omega的信息素,他内心也没什么反应。直到在这一年遇到了方栀,谭枫才终于知道信息素诱导有多强悍。
    哪怕方栀是个比他还强的alpha。
    而此时,这位不知所以的清纯alpha,正决定把他手上那件堪称“行走的春药”的外套…披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