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密云不雨 > 第101章
    “你买的吗?”苏风眠小心翼翼地抱起纸箱子里的小家伙,惊讶地问,“我还以为是,别人丢我这的。”
    “你是傻子嘛,谁会干这种事,当然是我买的了,一个月的礼物,还有一些它需要的用品,还在快递送过来路上。”季知非被逗笑了,弯腰拎起纸箱,进了房,他说,“以后家里就有三口人......三条狗......呃,以后就是一家三口了。”
    苏风眠咯咯地笑起来:“你怎么想着买博美啊?我觉得你怎么看都像是要养萨摩耶,哈士奇,藏獒......这种大型犬的人。”
    “嗯......”季知非沉吟片刻,换好了拖鞋才说了一句,“这些不重要,我只是想,养一只小东西,日子会不会变得可爱一点?而且,我觉得你会喜欢。”
    “所以你没有去加班咯。”苏风眠挑挑眉,季知非哂笑一下,算是承认了。
    苏风眠暂时将狗狗放到箱子里,季知非便去卧室换衣服了。
    他看着这条狗,总觉得,事情比他想象的要复杂一点。
    季知非肯定不是无缘无故买一只狗回来的。
    他盯着箱子里的小家伙走神,忽然一个瞬间,他想明白了。
    博美,狐狸狗......
    苏风眠心跳逐渐加速,他几乎可以百分之一百确定,那个软件里的狐狸狗,就是季知非了,甚至不用再去向季知非再确认。
    一直以来,对方不愿意见面,主页全是医学的书,又和季知非的微信同步发消息,他们在一起之后便不再有新信息……
    苏风眠怎么想都可以肯定狐狸狗就是季知非,“狐狸狗”的头像,便是一只博美品种狗狗。
    而季知非和自己聊这么久,大概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身份。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根本就不是什么有缘人的交谈,而是季知非这个家伙制造的机会。
    苏风眠恍然大悟地望着纸箱里的小东西,随后他又想到了季知非放弃出国的事。
    苏风眠看看这小狗,水汪汪的眼睛,眼睛里全是好奇,他心里软了一节,也不想向季知非提这件事了。
    他想,可能,季知非就是想安定下来,要一个家,所以才不选择出国的吧。
    否则这个小家伙领进门,总不会是一个摆设。
    苏风眠心中很温暖,他喜欢并且尊重季知非的选择,也很高兴,季知非会选择这个家。
    这种一家两人三口四季的生活,他期待了太久太久。
    虽然,他们似乎有很多事情都不曾说开过,好像都藏了一些小秘密,可十几年的事情哪里说得完道得明,苏风眠只知道,季知非现在是爱他的,他也是爱季知非的,这就足够了。
    季知非换了一套家居服,从卧室出来,走到餐厅,问:“今天吃什么啊,你还买了花啊。”他抚摸了一下花瓣,软软的。
    苏风眠跟在他身后,把他拉开,搂住他的脖子。
    他脸色绯红,低声对季知非说:“待会吃吧,我都等你等到洗完澡了。”
    “嗯?”季知非挑了挑眉,“可是我想尝一下你做的日料,先尝一口。”
    “那个……我没来得及做,都是买的,外卖,什么时候吃都一样。”苏风眠说着踮起脚朝季知非的脸靠近。
    “你居然拿外卖敷衍我。”季知非心领神会地笑了笑,在他柔软的唇上印上一个吻。
    这个时候,窗外又下雨了,来势凶猛,这是夏季的第一场暴雨,伴着远方的雷声滚滚。
    他们将在雨声里缠绵。
    -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诶。我要和我的风眠告别了,没错的,我这篇文主要在写的就是苏风眠的故事,但不想写他做了什么改变,只想写一下这样温柔却普通的人的普通爱情故事,没有大起大落,平平淡淡的。
    其实中间我有好几次犹豫要不要让季知非对苏风眠的丧父丧母有很大的影响,类似救赎,后来想想还是不要了,成长是一个人把糟糕的事消化想通的过程吧,我也没有写他想通,好像没必要了,季知非只要能陪着他就好了。日后的风雨一起同舟就好了,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不论如何啦,我们会经历糟心的事,我们甚至不会因为这些事而变得强大,反而变得更脆弱敏感。但我一直相信每一个真诚善良的人都会善始善终吧,会有人爱你,在某年某月某日,要等待哦,也要学会争取。
    第50章 番外 叶傅轶角度
    我的这半辈子,没有做过什么很伤天害理的事——在遇到第一个出轨对象以前。
    我写这个绝对不是为了赎罪,也不是为了洗白我自己结了婚还出轨又出柜的。
    我觉得人生发展到这个地步了,没必要给自己开脱,重要的人都不在了,开脱的意义也就没有了。
    虽然我是有后悔,后悔没有早一点和何殷离开,这样也许风眠并不知道我家里的事,我们也不至于闹得这样僵。
    不过他不爱我我是知道的,没确定关系之前他对我就是生理需求,我对他其实也是,确定关系之后我才慢慢动心,但是他一定是没有的。
    可能这也是我最终并不强求这一段关系能圆满下去的原因,如果他对我有爱的成分,我倒不知道怎么办了。
    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离开,不难,时间抚平一切;但是让一个爱你的人失望,会让我的心很痛。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在专业里的成就就已经比普通人要高了,所以我一路考研读博,然后很顺利地在后来的学校遇到了何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