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纨绔小少爷人设崩了 > 第137章
    于是,林驰野就这样中了符歆的圈套,再次被支走了。
    林驰野前脚刚走,余瑜后脚就回来了,他们完美的错开,余瑜没有回新宿舍,所以不知道林驰野找过他,他住在章时南给他安排的学校附近的酒店里。
    他的申辩会定在周一,整个学院师生一同旁听,为此,学校还提前做了预告,所以在周一之前,为避免麻烦,余瑜是不可能在学校露面了。
    周一,申辩会在一个小礼堂举行,余瑜一人坐在了右边的申辩席上,上台前他被告知,跟骚扰同学这行为有关的当事人不会出面跟他对峙,他必须自己说服名誉校董相信他才行。
    余瑜没料到这种场合林驰野居然也不出现,就真的那么不想见到他么?本来还对申辩斗志昂扬的他瞬间就像泄了气的皮球。
    符歆从高中部过来,藏在人群中,欣赏着这一出好戏。
    教导主任是这场申辩会的主持人,他开场宣读了一遍余瑜的退学通知,相当于当着师生的面陈述他的“罪状”,末了,还问余瑜认不认。
    余瑜摇了摇头,否认道:“我没有教导主任所说的触犯校规的行为,学校以此让我退学的决定是错的。”
    听到学校的决定被质疑,其中一位名誉校董觉得学校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他打开教务系统沉声道:“各位师生,你们看看这请假频率正常吗?这一个学期就没几天,这假期都快赶上半个学期的了,既然那么不想读书,直接退学不更加好吗?”
    “这位老师。”余瑜出于礼貌先是对这名校董点头鞠躬,随后才辩驳道:“这校规没说一个学期可以请几次假,而且您也可以看看我的考试成绩,并没有因为请假受到影响。”
    那名校董看了眼余瑜的成绩单,总分甩同专业的第二名将近80分。
    “那…那你这也不叫请假,最后都没批呢,你这叫旷课!无故旷课哪怕你成绩再好也是违反校规的!”那名校董换了个指责理由。
    “可是每次请假,我都是最后申请通过了才离校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系统显示的是驳回……”
    “教导主任,这学生最后的假都是你审批的,他说的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另一位高瘦的名誉校董问道。
    “这…这前几次我以为是正常的请假就给批了,后来他请假次数越来越多,我觉得这样不好,后面的假就没给批,至于他说的那种情况…是他的狡辩…根本就不存在通过又给驳回的情况。”
    “那余瑜同学,你可有原本是通过的后来变成驳回的证据?”
    余瑜张了张口,最终无力吐出“没有”二字。
    “好,既然这项你没证据,我们就先不讨论了,现在我们来说说你出入色情场所这件事。”
    一名戴眼镜的校董接过话茬,打开了投影仪,给师生观看了一段打了码的酒吧淫乱画面,这个校董就是被符歆成功收买的其中一个。
    这个校董很精明,他早就猜到余瑜会用什么理由反驳,他在余瑜没开口前扰乱视听道:“虽然你没参与视频中的淫乱活动,但你有没有进入过这家酒吧?”
    “有……”
    “好,既然你承认你进入过这家酒吧,那就说明你进入色情场所这项指控是成立的,或者你会说你去酒吧又不干那种事,但是,你去的另一家酒吧也有类似的活动,你能说这是巧合吗?当然,至于这种酒吧算不算色情场所,在座的师生可以投票认定。”
    戴眼镜的校董故意将选择权交给师生,就是要让余瑜哑口无言。
    当56%的师生投票认定为色情场所时,戴眼镜的校董满意的问道:“现在,对于出入色情场所这件事,余瑜同学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余瑜孤立无援的站着,耳边传来靠近礼台的同学的讨论声。
    “真不要脸,这有什么好狡辩的,这种酒吧就是色情场所啊。”
    “就是就是,没被拍到不等于没有参与,学校的决定没错,这种人就该退学!”
    “可是,那个酒吧我也去过…平时也不经常有这种事的。”
    “谁让他被发现了呢!活该!”
    ……
    余瑜怔怔的望着那群说闲话的人,这其中还有几个经常借他作业的,他没想到,这些熟悉他的人也不相信他。
    “余瑜同学?”戴眼镜的名誉校董见他发呆,重复了一遍:“你还什么要说的吗?”
    余瑜绝望的摇头,他觉得此刻自己就像个跳梁小丑,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
    “好,那我们来聊聊骚扰同学这个,关于你骚扰的这个同学……”
    “那个…各位校董,这次申辩会就到这里吧,学校说的这些我都认,我尊重学校的决定,这两日我会办好退学手续的……”
    余瑜放弃了,他撂下这句话,离开了坐席。
    第84章 你跟她什么关系,我跟他就什么关系!
    章时南属于校外人员,他没有旁听的资格,但他还是在小礼堂外看了申辩会的全程直播。
    余瑜的处境确实不太妙,可也不是一定得退学,他已经跟其中两位校董打过招呼了,其实余瑜只要在骚扰同学这一项中拿出证据证明两人是你情我愿,这场申辩会他是有很大可能得到名誉校董的支持的。
    不过他也理解余瑜的选择,毕竟那种场合换谁来都会心寒。
    “哥?你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