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 > 吠犬之用 > 良犬篇 13.唐突莽撞
    哭什么?长这么大都多久没掉眼泪了?
    苏惠全不知道。只是范良说他们不认识,他就很难受。明明每天住在一起,接吻拥抱,交缠身体,为什么不认识?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洗澡,抱在一起睡觉,为什么不认识?
    他一无所有了,只有范良。被他剥夺,又被他给予,都这样了,为何范良仍是范良,他却不再是苏惠全了?
    「我希望你不是范良。」苏惠全道。他刚哭过,眼眶还红红的。他居然希望范良爱他,爱到他不再是自己为止。
    范良望着他,思量着他的话。
    那颗聪明的脑袋运转着,却愣是想不明白。
    「这什么话?」
    范良不解,「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哪怕我爱上你,我依旧是我。背负太多,一旦你拉开绑住我的绳索,你就必须承受太多太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那种觉悟也不知道你有没有那种意愿,侵占你的身体,跟污染你的心是不一样的。哪怕你天使心肠接受我和我的那些破事,也不代表什么。我还是我,你也依然是你。」
    「也许你会觉得,我压根也不用背负这些,巩云杀人无数,我父母也不过其中之一,我没必要当那个英雄背负这些事情。可我必须。独活的我一天也无法安眠,一闭上眼,父母的模样,那些把人命与尊严视为粪土的傢伙的脸,就一直浮现。如果我没有作为,那不过是苟活,我凭什么捡一条命回来苟活?鸡汤我也会煲,我父母一定也不希望我被仇恨蒙蔽双眼,希望我好好活着,可然后呢?我做不到。无论如何都是折磨,平庸也是,璀璨也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折磨。」
    他头一次说了这么多肺腑之言,苏惠全看着他,愣着不说话。
    「怎么?哪怕这样,你也想要我为了你不再是我吗?」
    他没想到范良会说这么多。苏惠全摇摇头,「不是有一句话那么说吗?」
    「嗯?」
    「说了孩子是一张白纸。因为遇见的每个人而染上顏色。可是大人难道不也是如此吗?因为自己喜爱的人而沾染一切未知。黑的白的,紫的红的。我不知道继续往下走,我会变成什么顏色,可是依旧奋不顾身。这是成年人的莽撞。我说我爱你太过于矫情,说是喜欢也不太恰当,可现阶段我只有你也的确只想要你,哪怕你为我敞开笼门,我也不会跑。也许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质对绑架犯產生了依恋,也许是我天生忠诚又命贱,可我的确会留在你身边,未来是未知,我会怎么改变、你又会如何谁也不知道。但若是作为伙伴,我想跟你并肩。」
    「……伙伴?」范良似感到荒唐,笑了出来。他站起身换上了衣服。
    「你要去哪里?你的伤……」
    「我把衣服穿上,才不会又想操你。你他妈太可爱了,说什么伙伴呢?你不可能是我的伙伴,打从一开始,就是因为无法把你看作伙伴才放了你的。即便你自己又擅自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再只把你看成所谓伙伴。唐突也好莽撞也罢,我愿意染上你的顏色,所以才愿意告诉你很多事,但事情是表面,我也是。也许内里的我会让你生厌,因为沉重黑暗,而且你帮不上忙。没有谁能分担谁的痛苦。我需要陪伴,但我依旧痛苦,我需要你,但你无能为力,这样的感情很累人。」范良道。
    「但你依旧需要我不是吗?那肯定有原因。只要那个依稀的原因还存在,我就有必要存在。」
    「你真的很傻。我可是个坏人。」范良轻笑,「居然想跟着我。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干嘛吗?」
    「何必知道?想干嘛就干嘛。人生只有一次,我也不是能考虑那么多的身份。我什么也没有就一条命,我的人生目标就是还这条命的恩,所以即使不太喜欢也没什么热忱,我还是努力把事情做好,要说擅长,倒不如说我『必须』。所以我能理解你的必须。有的事没有理由,但就是需要理由,我也知道方寧一定会希望我做自己喜欢的事,他甚至考虑让我上大学等等的,可我一样坐立难安。我的命是人家给的,我不能毫无作为,也不能让他被人口舌,所以我选择了跟他一样的路。这是报恩,哪怕他其实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我走上这条路。」
    「我想人生没有什么非知道原因不可的选择,人是情感动物,很经常会衝动。」苏惠全下了结论。
    「衝动?」范良点点头,「的确。我一直觉得人的轮回,生生轮回,都是自己选择的。当然底下的世界我也还没去过,但喝孟婆汤之后忘了的只有回忆,七情六慾还在,以至于人人都还是有情眾生。佛教的说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带业轮回,累劫累世,可这根本不公平。一碗汤喝了到底,根本不记得自己是谁,却早负罪。我一身罪业难消,想都不敢想轮回。就连观音我都不敢抬头看。如果能选,我不敢轮回。此世罪业难消,我还不完,也不敢指望下辈子的我去消受。他也许是个好人,却得受苦,而这样的我,在此生却能遇见你。」
    他懒懒靠在床头,神情落寞,苏惠全第一次觉得他像个孩子。「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潜意识的画面,但我经常看见鬼门关前的模样。」他又道,「高耸的门,一路通天,很奇怪,鬼门分明在地底不是吗?怎么会通天?可我后来又想,一定是我太坏了,直接下了十八层。所以入口如此高耸。」
    他心底的正义该有多么煎熬?光明的火焰闪烁,在心底深处摇曳不明,想当好人却必须坏事做尽。善良与正义到底是什么?
    「牛头马面站在一边,黑白无常站在一边,门开了一半,两扇门中间裂了一个缝,里面很黑,看不见路。人在死亡前就是这么渺小。虚无的消亡,却自以为活了史诗一场。都是空啊,活着的时候那些飘渺却是如此必要,凡事都得追求,汲汲营营庸庸碌碌。都怪人有心……要是可以没有心肠,死也不堕地狱,不悲不喜,入灭了连轮回也不必。」
    范良笑了,一笑起来那痞气便回到了脸上,「不过轮回其实也是一种享乐。要我入了灭就操不到你了。」
    「我觉得你活该轮回。」苏惠全没好气。「下辈子那个傢伙的事就由他自己烦恼就好了。你上辈子那个人,有在考虑你吗?说我傻,你自己才是个大傻子。」
    他真的是个大傻子,范良心里同意,什么年代了还搞那套英雄剧情。乱世造英雄,那乱世以后英雄该当如何自处?可英雄要是总能有美人,那不当白不当。
    「真心话大冒险结束啦,明天的任务,想知道吗?」范良看向他。
    「是什么?」
    「我明天要跟巩云吃饭。巩云、潘悦,还有萧兰茝。」
    「……萧兰茝?!他不是想杀你吗?而且他跟潘悦还因为你……」
    「萧兰茝最近似乎有更喜欢的事了。好比你的小妈妈。为了把方寧留在身边,极尽拖延,因此最近他的杀意并不是很坚决,应该说,一开始就不是很强烈,我死了也好,不死他好像也无所谓。」范良轻松说道,「然后他跟潘悦闹翻我也只是幌子,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萧兰茝对女人硬不起来。他讨厌软绵绵的东西,女人、小孩、小狗小猫……。潘悦哪怕在他床上把自己抠得流水,萧兰茝也不会插她。」
    「可你会。」
    范良愣了愣,「别吃醋,」他笑得贱兮兮,「以后不会了。你里头要比女人还软,不想走了。」
    「你有够不要脸。」
    「反正你也得去。」范良又道。
    「我为什么?」
    「你要上樑啊。」
    「但是、但是你不是说萧兰茝都会把人射下来?」
    「是去巩云家吃饭。萧总肯定也会带着方寧,因为这趟吃饭可不是和乐融融坐一个圈那种饭局。萧兰茝最近想整理帐目。第一个原因还是因为九爷回来了。西北角肯定会再交给他。九爷那边,十年前的帐他肯定是要清算的。萧总一直很喜欢九爷的为人,会跟他一线。我也得搭上才行,他俩清帐,巩云就糟了,他从萧兰茝身上捞了不少,还不起的。」
    「一直以来萧兰茝睁一隻眼闭一隻眼,可谁都忘了他刻薄至极,不是会傻傻吃亏的人。他只是在等,等一个机会一口气毁了你。」范良说着,「因此樑上除了你,肯定还有方寧。萧兰茝的人会把巩云的傢伙都打掉的,你在上面有三件事,第一就是跟方寧叙旧,看看萧兰茝怎么打算,第二就是帮我看看巩云家有几间房间、做什么使用?然后就是杀了这人。」
    他拿了手机给他,上头有着一个女人的样貌。
    「这是……」
    「潘悦。杀了她代表什么你知道吗?」范良问道。
    苏惠全摇摇头,「我不懂,你不需要她了吗?」